我崇拜的人作文(通用30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崇拜的人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我崇拜的人作文(通用30篇)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1

人在一生当中,有值得你尊敬的,有值得你保护的,有值得你崇拜的。今天我就和大家讲一讲我最崇拜的人——妈妈。

妈妈很孝顺,记得去年奶奶生病住院了,妈妈便在家和医院之间来回奔波,风雨无阻。由于奶奶生病,妈妈就把洗衣服、做饭等家务事全包揽下来。奶奶因生病心情不好,常常会发一些无名之火,妈妈总是默默忍受,从不和奶奶顶嘴。为了能让奶奶的心情尽快好转,还时不时到街上转转,买一些平日里奶奶爱看的戏剧dvd,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整,奶奶心情也好多了。

妈妈不仅对奶奶好,对隔壁张奶奶也很好。隔壁张奶奶的三个儿子常年在外打工,无法照料张奶奶。虽然张奶奶身体还好,能自己照顾自己,但是一遇到雨雪天气,她可就一筹莫展了。记得去年冬天,一场大雪后,妈妈对张奶奶的照顾真是达到了极点。早餐妈妈总是替张奶奶买好,午餐的时候妈妈常把我家烧好的菜呀、烫呀等送到张奶奶家,还时不时的给她买些水果送去。张奶奶很受感动,逢人便夸我妈妈:凡子妈真比我闺女还孝顺啊!“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句话大概就是为妈妈而写的!

妈妈不光孝顺老人,对我的学习要求也很严格。妈妈每天要上班,做家务,孝顺老人,帮我学习,她简直就像一台永不疲倦的机器在全速运转着。每当晚上家务做完,就会习惯似的坐下来,陪我一起做完家庭作业,帮我检查作业、复习功课、预习……记得有一次,母亲身体不舒服,早早睡了。我一做完作业,就打开电视看动画片,刚到精彩之处,妈妈醒了,她让我把作业给她查查,我不情愿地拿出家庭作业本递给她。当她查到“听写词语”这项时便问我:“词语你是怎么听写的?”“我,我……”我一时回答不上来。妈妈和蔼地对我说,“孩子,在学习上一定要严格要求,要养成好的学习习惯!来妈妈帮你听写。”我脸红了,我以为妈妈生病了,今晚可以放松一下,谁知妈妈在病中还对我如此严格要求,我对妈妈的敬意油然而生。我暗下决心:今后在学习上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力争用优秀的成绩向我亲爱的妈妈汇报!

妈妈,你是我最崇拜的人。你虽然外表不算很美,但是在我眼里,妈妈是最美丽、最耀眼的!妈妈,我爱你!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2

我最钦佩的人是海伦·凯勒。他一生都在奋斗。即使他听不见或看不见她,他仍然认为这个世界很美。他学习写作、阅读、说话,甚至接受大学教育。他积极抓住每一个机会,并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帮助许多盲人。这就是我钦佩他的原因。

海伦·凯勒在一个幸福的家庭中长大,但是当他一岁的时候,她得了一场重病。医生说:“你有急性脑出血,这是一种医生无法挽救的疾病。”从那以后,他再也听不见也看不见了。他的世界里没有声音,只有黑暗。由于身体畸形,海伦·凯勒不能像其他孩子一样正常成长。有时她会在事情出错时大声嚎啕大哭,直到她累了。这些行为让她的父母非常担心。经过讨论,父母决定让他接受早期教育。所以他邀请了一位家庭教师来教他如何阅读。老师是“沙利文老师”

他的老师在他的手上写了三个字“娃娃”。当时他不知道这是拼写。他只是对这个手指游戏感兴趣,并模仿老师写字。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沙利文先生用这种方法教他学习更多的单词。老师还告诉他,每个单词代表一切。

从那以后,海伦的知识增加了,她知道了越来越多的单词。然后他学会用手指触摸书上突出的单词。很快他学会了如何用语言表达自己。当他长大后,他尽其所能帮助所有的盲人。他还去世界各地讲课。只要他讲课,盲人学校就会建成。尽管海伦·凯勒生活在一个黑暗而沉默的世界,他说:“我在这个世界上很快乐,因为我有很多亲爱的朋友和东西。”

我的感觉是:在成长的过程中,我们一定会遇到挫折。面对困难时,我们不应该轻易半途而废。我们生活中的每一个挑战都值得我们全力以赴。即使在失败的过程中,我们也学到了很多经验。成功必须属于坚持到底的人。我们必须坚持我们的理想,努力到底。最后,我们会充分利用一切!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3

我最崇拜的人,他不是能够迷倒众人的帅气演员;他不是拥有甜美嗓音的潇洒歌手;他不是人尽皆知的伟大人士......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教师!

我清清楚楚的记得,刚开学的时候,第一次遇到现在的班主任、语文老师——在我这有生之年最尊敬的语文老师。人人都说,老师如父母。但即便是衣食父母有时也不介意用一些强硬的手段强迫我们学习。可这位老师不同,他见到我们,第一句话就是:“我不希望你们在我的督促下学习,我希望的学生是能自主的学习,在这个重要的学期取得完美的胜利,为下个毕业考打好基石”。老师的这句话深深地打动了我,使我觉得这位教师有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威严。从此,在这个老师的课上,我从不敢与同学交头接耳,也不敢把手伸进抽屉,更不敢上课玩玩具。从此,我的学习成绩不断的进步。每当到了语文课,我总会格外兴奋。但我不知道在上这节课之前您要花这么多时间来备课。

期末时,我们都觉得要做的习题格外的多,可没有一个人发现你睿智发亮的眼睛下已经有了一抹淡淡的青黑色的眼影。

一天,我无意中看见了老师的黑眼圈,觉得很纳闷,直道一晚上偶然路过办公室,看到你还在为明天的课程做准备。好久——我都没有这么仔细地看过老师了,我发现我们的老师又有几道深深的皱纹爬上了的眼角,浓密的黑发间又多了几缕雪白的银丝,一想到这些都是为了我们而生的,眼泪就像断了线的珠子止不住地往下坠落,在冰冷坚硬的花岗岩地砖上,发出点点声波,心想:我一定要考出好成绩,决不让您的辛苦付诸东流!

用语言播种,用粉笔耕耘,用汗水浇灌,用心血滋润,这就是我们敬爱的老师崇高的劳动。您工作在今朝,却建设着祖国的明天;您教学在课堂,成就却在祖国的四面八方。春蚕一生没有说过自诩的话,但那吐出的银丝就是丈量生命的万丈长尺,敬爱的老师,您从未在别人面前炫耀过,但那盛开的桃李,就是您最大的自豪。您的爱,太阳一般温暖,春风一样和煦,清泉一样甘甜。您的爱,比父爱更严厉,比母爱更细腻,比友爱更纯洁。您—老师的爱,是天下最伟大,最圣洁的爱!

千千万万的老师——就是我最崇拜的人啊!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4

人人都有崇拜的人,我也不例外。我崇拜的人很多,有现实生活中的人,有影视作品的人,有为祖国做出贡献的科学家……像满天的繁星,各具特色。今天,我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最不平凡的那颗星,我最崇拜的人—动物小说家沈石溪。

沈石溪长得浓眉大眼,鼻子比较“挺拔”,下面是一双大大的嘴巴。虽不帅气,但也谈不上丑陋,看起来慈眉善目。沈石溪,原名叫沈一鸣,1952年生于上海,是一位优秀的动物小说家,写过很多优秀的动物小说,他曾获得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中国图书奖、冰心儿童文学新作大奖等很多奖项,被人们称为动物小说大王。

我特别喜欢读沈石溪的动物小说,他写的《狼王梦》、《斑羚飞渡》、《象母怨》、《野犬女皇》、《大鱼之道》等,我都读过,他笔下的动物有情有义,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大鱼之道》,写的是一母鱼顺着水向上游,可是上游的人想要捉住母鱼。母鱼不甘心在危险的下游产卵,从而被人捉住,但母鱼在最后紧急关头,拼尽全身力气跃回岸边产卵,产卵后母鱼任人宰割,而无怨无悔。

沈石溪的小说里,还有一个有情有义的小兔子的故事也特别感人。一只流浪的兔子,被一个小孩子收留了,通过一段时间相处,小孩和兔子就变成了好朋友,他们每天几乎形影不离。有一天,小孩遇上了疯狗,面对强大的敌人,兔子几乎拼了性命救了小孩,自己却被疯狗咬得遍体鳞伤,最后奄奄一息。但在它意识清醒的最后一刻,兔子为了不把疯狗病传给小孩,毅然跳进了火炉,为了朋友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我特别崇拜沈石溪,通过他写的动物小说,我增长了很多动物知识,了解了很多动物如狼、大象、狐狸、猎狗等的习性,知道了除了人以外的动物,也是有感情有灵性的。它们也有爱的天性、会喜怒哀乐,甚至有明辨是非的能力。它们生命中也有残酷的竞争、有温暖的爱、有顽强的努力、有追求辉煌的精神……作为人类,我们要善等它们,关怀它们,让它们与人类和谐共处。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5

他不认识我,我却认识他。这宛如一部狗血剧一样,男女主都是配角,我绝不会让自己做配角,我要做主角。

我崇拜的他——是我的爸爸。我在妈妈肚子里的时候,我认识他,他却不认识我。

我的妈妈是一个脾气非常暴躁的人,但我的爸爸却非常宠我的妈妈。我们一家四姊妹天天都要吃狗粮,一直吃到现在。

我爸爸是一个非常有责任心的人,他每天早出晚归的,非常辛苦。我现在读中学了,他们的经济负担变得更重了,我有时候觉得我爸爸是一个非常伟大的人。因为2013年地震时,七岁的我才刚刚读一年级,什么都不知道,但在爸爸的保护下我毫发无损,但爸爸却遍体鳞伤。爸爸把我放在地上,然后对我叮嘱到让我不要乱跑。我在他的脸上看到了一层层的担忧。在我答应时他跑回去了,他回到原地,回到我被他抱起的那里一个地方。捡起双鞋,一双微不足道的鞋。那时,我哭了。因为那双鞋是我最喜欢的一双鞋,他冒着危险跑回去,用生命跑回去,原来,只是为了把我捡那一双鞋。每当想到这时,我都觉得我的爸爸很伟大,虽然是捡一双鞋,但在我的眼里他还是伟大的。父爱如山,或许我们没有看到,因为它是隐形的,但它却是一份爱,一份让人尊敬、铭记于心的爱。

他是我尊敬的爸爸。一份亲情,一份爱,一份付出,就让你觉得伟大的爱。人,一生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谁陪在你的身边。是谁,在你生病时彻夜守在你的身边?是谁,在大雨磅礴时,拿着一把伞站在门口等着你的归来?

他在别人的眼里或许是可有可无的,是微不足道的。但在我的眼里他是伟大的,是可敬的,无私奉献的人。

在我眼里伟大的是谁?是父母。那个在大雨瓢泼给你送伞的人;是那个给你生命的人;是扶养你长大的人;是希望你成才的人;是希望长大后可以依靠的人。那是一种责任,一种寄托。爱,多么伟大的一个字啊!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6

闻一多,他不仅是一个卓越的学者,激情澎湃的优秀诗人,还是一个言行一致,敢于牺牲,为祖国而献出自己的生命的革命烈士!闻一多先生是我最崇拜的人.我崇拜他,是因为他是一位爱国者,对祖国大地与人民充满了责任心,通过他写的诗歌能表现出来;我崇拜他,是因为他想用文化来拯救我们的祖国;我崇拜他,是因为当他发现文学古籍已改变不了衰弱的民族时,就决定当一名革命者来拯救我们的祖国;我崇拜他,是因为他用他光辉的一生来证明他是“口的巨人,行的高标”。这都值得我们学习.尤其特别的是因为我常常在不注意的时候,犯了言行不一致的错误,影响了我在人生道路上健康的成长与在逆境中前进。

记得有一次,我爸爸妈妈叫我不要玩纸和胶带,但是行动却往常一样,没有任何改进,而且还退步了。因此,爸爸妈妈都已骂我了,我也都答应不玩了,可还是没有任何改进,跟以前一样。

闻一多先生只要看书就一直做到底,从未没有分散过注意力,而我却经常在学习中分散过注意力,下面举两个例子。

一次我在学习的时候不专心老是分散注意力,一会儿拿这本书看看,一会儿再拿那本书看看一会儿再写写作业,这样的次数数也数不清了我也正在改正。

还有一次,我在看动画片,看动画片我也是不专心,忽然听见有什么动静了,我立马就到“事发现场”去看看怎么回事但每次到我知道的时候都是芝麻大的小事,不值得一提,但也能体现出我的不专心。可我只能控制,别无它法。但我以后会以双倍的控制能力控制的。

我的这些表现都反映出了我的一心多用,言行不一致。闻一多先生的做法值得我们去学习。

闻一多先生曾说过:只要迈出前脚,就不准备再跨进门里。事实上,他也这么做了。我最喜欢又最敬佩又最欣赏的闻一多先生写的诗歌是《七子之歌》。

我要向我崇拜的人——闻一多先生学习。特别学习他专心致志,言行一致的精神。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7

我最崇拜的人是我的好闺蜜——陈璐瑶。

长长的眼捷毛与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相呼映;小脸蛋、高鼻梁更增添了几分漂亮;修长的手指、苗条的身材……无处不让人羡慕。

她最让我崇拜的还是她优异的成绩。

有一次,我出题目问大家:“如果下节课是自选课,你选什么?”有的同学说美术,有的说上体育……然而,只有她一本正经,毫不犹豫地说:“数学!”这个回答超出了我的预期——因为几乎没有人选主科,更别说是枯燥无味的数学了!当然,她这么喜欢数学,成绩一定差不了。在这个学期的四次过关测试里,全班76个人只有她一个全是一百!但是每次一发卷子,错了不该错的,她就大吼到:“该死的!”然后拿出各种和数学有关的书一页一页的找知识点……

她虽然成绩好,但发起疯来,谁也挡不住。

有时候,放学了,我们就在教室里画黑板。这时候陈璐瑶就说:“我来画黑板,你来擦,看谁赢怎么样?”“好呀!”这时,只见她一只手拿两只笔,在黑板上乱画。我擦一点,她就屁颠屁颠的跑过去,全身乱颤地把擦的地方补上。我们就这样一次又一次的擦和画,等到画够了,她一挥手:“走人!”就一溜烟没影了,等我回头看,留给我的就是一张上面画满了的黑板……

但最让我头疼和佩服的是她那一根筋的性格。

一天,她在写同学录,有一个是涂自己喜欢的颜色,但她却阴差阳错的涂了黑色,我不禁问:“你喜欢黑色呀?我记得你不是喜欢天蓝吗?”“噢!涂错了!”她惊呀地回答,但过了几秒钟后她挥挥手说:“算了,算了,黑色就黑色吧!”还有一次是我们在争论对错时,我把不用写的题目写了而且还全对,她却说“就算写了,那16分也加不了!”“我知道,但说着玩总可以吧?”我说“不行!”反正就加不了那16分!她生气地说“嗯——好吧,不和你争论了!”我对她无奈地说。哎,这一根筋的性格何时能改呀?

这就是我最崇拜的好闺蜜——陈璐瑶。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8

在中国古代历史中,有关不计其数的天才文臣.如助春秋五霸之首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的管仲;有运筹建策于帷帐之中而决胜于千里之外的张良;还有智斗庞涓的军事奇才孙膑……然而,最赫赫有名而令我钦佩的,则是三国时期的第一智者——诸葛亮。

“簪冠鹤氅、手摆羽扇”的孔明形象早已深入人心。那双深不可测、令人琢磨不透的双眼,使司马懿也被他耍得晕头转向;而那满脑子的奇谋,更是让所有人甘拜下风。

诸葛亮聪明过人。陆逊火烧连营成功后乘胜追击,却误入了孔明在临江所摆的石阵。霎那间狂风大作,飞沙走石,遮天盖地。陆逊顿时大惊失色,急令收兵,却发现已无路可走。后因卧龙岳父黄承彦平生好善,才将孙吴大军带出石阵,陆逊等人幸免于难。后唐朝诗人杜甫有诗曰:

功盖三分国,名成八阵图。

江流石不转,遗恨失吞吴。

诸葛亮还神机妙算。赤壁大战之时,江东大才子周瑜将一切安排妥当,准备与曹操大战的时候,他立于山顶,遥望江北水面,突然大叫一声,口吐鲜血,无人能医。孔明笑曰:“公谨之病,亮亦能医。”并开下“欲破曹公,宜用火攻。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的药方。原来,周瑜得的是心病。他要用火攻打曹操,可连日的西南风,无法让火势向魏军方向发展。精通天文的诸葛亮早已料到近日会有东风到来,于是他筑建了七星坛,大造作法借风之势。果然没过多久,就开始由西南风变成了东风。孔明凭借自己丰富的知识而“神机妙算”,令人佩服。

诸葛亮对蜀国的赤胆忠心更令人称道。他自从被先主刘玄德三顾茅庐的真诚所感动,就隆中提出决策,使东汉末年形成了三国鼎立的局面。刘备白帝城托孤后,凭借他的威信,足可以自立为王。可孔明却似昔日之周公,鞠躬尽瘁,最后,在辅佐后主刘禅、为蜀国效力中去世。

这样一个智慧、神机妙算而又忠心耿耿的贤臣,怎能不使我对他崇拜、敬佩呢?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9

生活中,每个人都会遇到困难,但是我们也会有一种希望。他指引我们走过一次有一次坎坷;翻过一座又一座的山;他是我们生活的指南针,航海路上的灯塔不断的指引着,照亮我们前行的道路。

我心中,引领我前行的人,他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直直的屹立在我心中从未消失过。在我生命的前行路上,我曾有过多少迷茫,有过多少辛酸,有过多少泪水,是他,告诉我,生活中的困难不是困难,而是你心中一个陌生领域罢了。只要你抬起头,勇敢的向前,这些地方将不再变得陌生也不会变的黑暗了。

记得我小时候,那是一个夏天,当我独自一个人外出时,我不知不觉便秘是在了一片森林中,天色渐渐的暗了下来,我换是没有找到出去的路,在一阵迷茫和绝望中,我无可奈何的坐到林子中,失声痛哭起来,心里好后悔自己来到这片森林。

自己在绝望中,泪水一滴一滴得掉在了我得手上,当我抬起头时,出现一片天空,月光石那么美丽,星星在不停的闪着,林中的鸟儿,虫子都在用自己的方式为这美丽的夜空增添气氛。

听着鸟儿们的歌声,我心中浮现出一句话;“孩子,不管到任何时候,任何地点,你都要相信自己,就算前面的再大,它总有路,不要一味的责怪自己做错了什么,而要确信,自己在做错的同时也熟悉了一片新天地。”

是这句话,这个人让我心中重新充满了希望,强忍着寒冷与害怕,站了起来,听着鸟儿的歌声,看着美丽的夜空,踏上了这条全然未知的充满惊奇与艰险的道路。

穿过一棵棵大树,走过一条条沟翻过一条条坎,不知走了多久,心中还是浮现着那个身影,是他引领着我向前,是他呼唤着我不要放弃,不要倒下。

这个人就是我最崇拜的人――我的父亲。正是这个人,在我全然不知的领域中,带我度过了一次次的困难,使我不再迷惘,不再害怕。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10

如果你问我最崇拜的人是谁,我毫不犹豫地回答:“比尔?盖茨。”“为什么?”“因为他拥有很多个‘世界之最’。例如:他是第一个从一无所有白手起家,在短短20年内创造财产达139亿美元的奇才他是有史以来最年轻的世界第一富翁他是第一个靠观念、智能和思维致富的人他是第一个靠电脑软件积累亿万财富的先行者……”

小时候的比尔?盖茨很有不落人后的精神,这些都表现在盖茨的日常行动中,就是学校的任何功课和老师布置的作业,他偶会全心全意花上所有时间去出色完成。

一次,老师给他所在的四年级学生布置了一篇关于人体特殊作用的作文。要求四五页的篇幅。结果比尔?盖茨利用他爸爸书房里的百科全书和其他医学、生理、心理方面的书籍一口气写了30多页。还有一次,老师布置同学写一篇不超过20页的故事,小比尔?盖茨浮想联翩,竟写出了长达100页的神气而又曲折的故事,使老师和同学都十分惊讶!

比尔?盖茨在体育方面也表现出不落人后的精神。有一次暑假童子军的80公里徒步行军,时间是一个星期,他崭新的高筒鞋,显然新鞋不大合脚,没天13公里的徒步行军,又是爬山,又是穿越森林,使他吃尽了苦头第一天晚上,他的后脚跟磨破了皮,脚趾上起了许多水泡。他咬紧牙关,坚持走下去。第二天晚上,他的脚红肿的很厉害,裂开的皮肤还流了血。同学们都劝他停止前进,他却摇摇头,只是向随队医生要点药棉和纱布包扎一下,又要了些止痛药服用,继续上路。就这样他一直坚持到一个途中的检查站,当领队发现他的脚发炎十分严重,下令医治,才终止了这次行军。当盖茨的母亲从家里赶来,看到他的双脚溃烂的样子时,难过地哭了,直埋怨儿子为什么不早点停止行军。盖茨却淡淡地说:“可惜我这次没有到达目的地。”

这些只是比尔?盖茨小时侯的一些事,但却充分表现了比尔?盖茨不落人后的崇高精神,使我更加佩服、崇拜他。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11

说到你最崇拜的人,每个人都会说鲁迅和刘翔是著名的人物。然而,我最钦佩的是一个普通的清洁工。

我家附近的路边有一个卫生站。每天早上,当我们还在温暖的床上睡觉时,清洁工已经从这里开始工作,在人们起床前赶到各个垃圾站清理垃圾箱。

我家楼下有一个垃圾箱。每天早上四五点钟,我都会听到“萨沙·武贾西奇。铲垃圾的声音就像定时闹钟,无论刮风下雨都不会改变。一天早上,我被一声巨响惊醒。上帝似乎很生气,大声咆哮,愤怒地向世界扔闪电。雨下得很大,我竖起耳朵听了一会儿。没有熟悉的东西萨沙·武贾西奇。声音。“下这么大的雨,清洁工不应该来的。”想着,我迷迷糊糊又睡着了。

我八点钟醒来。外面仍下着倾盆大雨。我匆匆吃了早饭,去老师家练习钢琴。我拿着一把伞,刚走出楼梯,就看到了那个曾经是“我已经听了很长时间了,但是我还没有看到它。清洁工。他穿着雨衣,弯腰驼背,费力地把垃圾箱里的垃圾铲进他旁边的手推车里。突然,他的身体倾斜了一下,我连忙走到他身边问道:叔叔,你怎么了?”他慢慢直起身,抬起头。因为大风,雨衣上的帽子掉了,叔叔的头发和衣领都湿了,雨水顺着他的脸颊流下来。他脸色苍白,显然已经在雨中工作了很长时间。看到我,我叔叔擦去脸上的雨水,天真地笑着说:哦,没什么,有点发烧,这就是我今天来得这么晚的原因。”他的目光落在我手里的钢琴书上。是学钢琴吗?孩子们真的很有前途。走吧。这里很脏。小心触摸自己。”他弯下腰,紧紧地抿着嘴唇,认真地大口大口地吃着。

我艰难地挪动脚步,向老师的房子走去。我叔叔脏兮兮的指甲和滴滴答答、憨厚的笑脸总是浮现在我的脑海里。那天,我一遍又一遍地非常认真地学习,优美的钢琴音乐在我的手指间流淌。我听说圣灵会听到美妙的音乐,所以我相信叔叔一定会听到。

这是我最崇拜的人看门人叔叔只见过一面,但会永远留在我的记忆中。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12

我的偶像和别人的不一样。他们的偶像可能是歌星,也可能是历史名人。但是我,我的偶像是医生。他们是最不起眼的,可是在我的心中他们往往就是我们最需要的。

当我们生病时他们是我们的救星,当我们不舒服时他们会及时找出我们的病因并且及时治好我们,但是我们却往往不懂得去感激。我的偶像就是他们。姐姐要去当护士,我很羡慕,因为我的偶像是医生。

记得有一次,我放假了,在街上闲逛。我看见一位老爷爷被车撞倒了,看起来他已经危在旦夕了。撞了老爷爷的那辆车很快开走了。有人打了电话叫了救护车,我在那没待多久,正准备走,可是救护车“呜儿啦,呜儿啦”地来了。这声音使我觉得医生并不像人们说的那样,我觉得他们是负责任。离这里最近的医院怎么说也要走很久呀!可是不到一分钟的时间他们的车就来了。

接着随着一阵阵微风,车开走了。我正好也要去医院看看我的姐姐,我就搭了个出租车去了。到了医院,那位老爷爷被抬上了急救室的病床,医生和护士们都在为老爷爷忙碌。我找到了姐姐,我跟着她一步一步地走向急救室门口。在外面我看到了在床上正躺着的老爷爷,医生们不断地努力救治。有一位医生叫来了这位老爷爷的家属,并且好声劝慰他们别着急。

一分钟,两分钟……当主刀医生出来告诉他们手术成功了时,老爷爷的家属一下子含着感激的泪水紧紧握住主刀医生的手连声道谢,但是一句淡淡的“这是我们应该做的。”当做了回答。我的偶像就是他们——医生,他们是我从以前到现在最崇拜的人,从来也没有改变过,也从来没有什么变化。

到最后,天快黑了,我望着我最崇拜的人走出了医院。我心里有一种志向那就是长大了以后要当一名出色的女医生,我要当我最崇拜的人。不管受到别人再大的误解,结果就只有一个,只管尽力做好自己的事。医生,我最崇拜的人。他们为人们鞠躬尽瘁,这样的人才是真正值得我们尊敬的,这就是我的偶像。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13

前几天读到一篇文章《赤子才没有赤子之心》,大概讲的是诗人、作家的作品中偶然显露乡土野趣,或是干脆放下笔墨去作农民,总会让我们感到诗意、简单,而真正的农民以此活过一生,却鲜受赞扬。作者说这是因为诗人经过大雅才能超越大俗,不着力于琐碎而有更高越淳朴之乐。“赤字”,没有赤子之心,先经历过世事风尘而依然炽热透明,才是赤子之心。

我深深赞同。微博评论栏下的“圣母”总被批评,而同样为人类大爱而活的英雄们则不然,私以为就是这一点不同。罗曼·罗兰说,“你要先看清这个世界,然后爱它”,真正值得崇拜的人,除了爱这个世界外首先要看清它。

耶稣有许多信徒,皆倾倒于他最终以自己生命替人类赎罪的行为。但如果耶稣被换作一只羔羊呢?一只同样毫无过错的祭品?我想人们可能还会感激他(它),却鲜来崇拜了。因为耶稣在这世上走过,看见过无数的骚乱和罪行,对人类的恶意与自己将走向的结局无比洞悉。但他却依然选择了被钉上十字架。这与羔羊无知的、无可选择的境地全然不同。

孟子同理。若是一个年轻的学子,在课堂上高谈阔论“浩然之气”和“王道”,最多被授予“思想深邃、理想远大”的名号;但若是一个在王与王之间周转过,在墙与墙间迎头撞上过,在战乱与战乱、贪婪与贪婪、利益与利益间无处遁形过的人,还能在这一切之后将宏辩指向“仁义”的一方,那他的确值得崇拜、甚至敬畏了。

若说“淳朴”,恐怕是还未建立起商品体系的原始人、乃至动植物细菌们最淳朴了。但这种龟缩于一角的“淳朴”本就生长于无知的基础上,没有任何价值。“患难处见真情”,我们只有将他们都放进所谓“利益熏天”的世界里滚一滚、泡一泡,才能看出谁有最坚忍不拔的、干净的灵魂。

其实我们之所以崇拜像孟子等那样的“英雄”,不正是因为我们自己也身处泥潭之中,能看见一切枷锁、牢笼,和在枷锁牢笼里跳舞的他们?他们不怀着天真的理想,不抱着恶意的揣度,而是以真实的眼光审视了这一切,然后仍然拥抱高贵、善和纯白。在所有“知其不可”而混沌漆黑里,还有着“而为之”的骄傲光芒,那正是我们竭尽一生所注目和追赶着的。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14

有的人崇拜歌手,因为他们有一副好嗓子;有的人崇拜画家,因为他们的作品栩栩如生,让人赏心悦目;有的人喜欢运动员,因为他们为国争光。而我崇拜的对象却是起早贪黑、任劳任怨、平凡而朴实的清洁工。

以前我总觉得清洁工干的活脏兮兮的,所以我看不起清洁工,但是这次我却改变了自己的想法,事情还要回到不久前的那天……

那是一个寒假的清晨,东方刚出现了一点鱼肚白,街道上一个人影都没有,没有嘈杂的说话声,没有喧闹的汽车声,静悄悄的,街道上偶尔有一辆汽车飞驰而过。我从美梦中醒来,忽然听到有“刷刷”的声音传过来,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这声音显得格外刺耳。走进窗户一看,原来是一个穿着橙色制服的清洁工在扫地,我伏在窗边看了很久,那位清洁工老人一直在弯着腰扫地。

早饭过后,我下楼去倒垃圾,看到那位清洁工老人还在扫地。走近一看,清洁工老人古铜色的脸上,爬满了细密的皱纹,那是辛勤的年轮;一头糙乱的头发,泛起一层层白霜,那是岁月的痕迹;两只蒲扇似的大手,长满了老茧,那是时间的印记。虽然这活又苦又累,但是清洁工老人的脸上却依旧挂着笑容,老人的笑容就像池塘里落进了一块石砖一样,涟漪四散。无情的岁月在老人脸上写下了沧桑,是谁在他糙乱的'头发里偷走了那一抹黑色?是谁在他原本笔直的腰间撑了一张弓?看着老人的缕缕银发、佝偻的脊梁、沧桑的脸庞,我很惭愧。清洁工老人这么辛苦,天天起早贪黑,打扫我们的城市,让我们的城市变得一尘不染,而我却看不起他们,觉得他们脏兮兮的,我不应该这么做。虽然清洁工这个职业很不起眼,但是他们无私奉献,努力工作,让我们天天都身处于一个干净的环境中,难道不值得的尊敬吗?想到这儿,眼前这个清洁工老人瘦小的身影在我的脑海中忽然变得高大起来……

这就是我崇拜的人,一个起早贪黑、任劳任怨的人;一个不怕辛苦、平凡朴实的人;一个用自己的双手为我们创造整洁优美的环境的人。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15

我崇拜的人——四姨。她虽然是一个平平凡凡的人,“卖早午餐也能卖出新劳模!”一句让人醒悟的话语,让我痛痛快快的明白了一顿。

四姨很早很早在纸厂工作,勤勤恳恳的在那干了十几年。在家里是一个辛苦的妇女,在工厂里是一个勤劳的员工,说着也不赖,几乎每年都有“先进个人奖”、“优秀指导将”等,类似的奖状快贴满墙壁,谁知道就在前年被罢工了。正巧我走四姨家去玩,刚进门就听见“呜,呜呜呜”原来四姨在哭,经过安慰四姨停止了哭泣,四姨想了想;哭也哭了,闹也闹了还不是没用!不如去找一找工作!

摆水果摊、卖菜、擦鞋。一些平常人想得到的事情她都干了,还是不红火。怎么办?怎么办?四姨一天想这想那,忙来忙去,四姨爹看着四姨笑到:“你呀你,我是一家房地长公司老板怕我的钱养不活你?你别小看我了!’’“谁稀罕?”四姨瞟了一眼。“不相信?老老实实做你的家庭妇女吧”四姨爹讥讽道。“不 !”四姨有哭有闹,四姨爹只好依了她。四姨在四处逛了逛,发现了一个秘密;农贸市场的菜贩们早上来早一点打理商铺吃不成早饭,中午太红火也吃不上饭。可以乘这个时间买饭,可以成功的!

四姨在饮食器材超市购买了一个自动售食的机器,四姨爹看着心疼,2894 元一个月的开销啊!但不敢反对。四姨按着说明书放了一点面条,加上蔬菜、水果[等一下拉一拉拉环就可以出来许多许多的彩色面条]四姨又自己动手做了锅紫菜蛋花汤,一漏斗香喷喷的大白米饭,放在凹凸处,明天就可以起程了!第二天早上四姨起了个大早,放了点纸盒,拿去卖。果然不出四姨所料卖得很火!每到中午1点基本卖完了。一年下来赚了4万多块,四姨爹也笑着边数钱边说;“哈哈,这一年真值!”没过多久我到四姨家来玩,想去农贸市场找找四姨。刚走进农贸市场一阵阵香味迎面而来我左问问,右问问。原来是四姨的饭菜香,我当上了“小记者”农贸市场百分之95说四姨的饭菜好吃。四姨一见到我来了笑着:“小乖乖,今年你表现好呢?四姨生意好,压岁钱有着落!”.每次旁人问她你那么富还买这个?四姨会笑着说:“卖早午餐也能卖出新劳模!”

“卖早午餐也能卖出新劳模!”多么朴实的话呀!敬佩、崇拜四姨!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16

他是谁?他是一位的科学的名义下的巨人,他是一个大脑,一个神话,一个当代杰出的物理学家或许他只是一个坐在轮椅上挑战命运的勇士。他是霍金。

21岁的霍金,不幸患上了肌肉萎缩性侧索硬化症,全身瘫痪,不能言语,只有三根手指可以活动,但他仍然活泼好动。

在他完全无法活动后,他用唯一一根可以活动的手指驱动轮椅在通往办公室的路上横冲直撞。在与查尔斯王子会晤时,他通过旋转轮以来向查尔斯王子炫耀,结果轧到了查尔斯王子的脚趾。

这是一个多么乐观向上的人啊!他身残志不残,克服了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成为国际物理界的巨人。再看看我们,一遇见困难就退缩,碰到困难就像碰到了巨人,直往后退,让别人解决。走别人走过的路,吃别人吃剩下的东西,当一个胆小如鼠的人。真是羞愧难当!

霍金,毕业于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并获剑桥大学哲学博士学位。在他无法翻书的情况下,依赖一种翻书的机器发现了相对论、量子力学、大爆炸等理论,解开了宇宙之谜。霍金证明了黑洞有温度,有辐射。他的科普著作《时间简史——从大爆炸到黑洞》和《果壳里的宇宙》轰动了整个世界,让人惊叹不已。作为四肢健全的我们,连书都不愿打开,更不会观察身边的一点一滴,真是身不残志残呀!

霍金是一个生活的强者,更是一个物理天才,他不断求索的科学精神和勇敢顽强的可贵精神永远激励着我前行。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17

她有着一头乌黑亮丽的头发,大大的并且水汪汪的眼睛,脸上常常露出一片笑容,但有时又无精打采。她就是我的姐姐,不仅如此她也是我最崇拜的人。

姐姐今年二十岁,上大学,她的英语特别的好,其他科目也都很棒。比如有一次姐姐听一首英语歌,我问姐姐,你听得动吗,当然听得懂了。然后姐姐很快的就把中文意思翻译给我听,我还有一次看见姐姐在用英语写作文,而且还写得不少写了十几排,而且居然在二十分钟类就写完了。不光是这样,姐姐还是它们班英语的顶尖分子。并且还有一次,我看见姐姐在摘抄英语单词,抄完了过后,并把它记住并且背住,还有几次我都看见姐姐在为了英语而奋斗、努力。

但这还不是我最崇拜姐姐的地方,我最崇拜的还是姐姐坚持不懈,努力奋斗的精神。有一次姐姐的考试,考差了,大家都说不应该考这么差,而姐姐她不是很服气考着么差,所以就奋勇向前,坚决要把失去的补回来。因此她一鼓作气报了两份工作,一份是在上午十一点到下午四点半在麦当劳,一份又是在下午五点到晚上十二点。所以晚饭午饭都吃得很匆忙,更没有时间做自己的事,而且等姐姐回家时都以经是十二点多了,有时回来后都精疲力竭了还要读几遍英语单词,为明天的工作做准备,洗好工作服。然后每个月就用挣的钱来补习。

这就是我崇拜的并且坚持不懈的姐姐。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18

每个人都有自己崇拜的人,也许是她的事例感动了,你也许是他的品质感染了你。我也有一个自己最崇拜的人——邱少云。邱少云是一位革命烈士,在1952年10月,邱少云所在的连队接受了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消灭平康和金华之间的391高地的敌军。上级决定采用隐蔽作战,把敌人打一个措手不及。邱少云在临行前,立下了钢铁誓言:为了战斗的胜利,甘愿献出自己的一切。深夜,50多名,身披伪装茅草的战士,以极快地速度埋伏了下来。次日中午,敌人的燃烧弹引燃了他身边的草丛。他为了避免暴露目标,忍受着烈火烧身的剧痛,坚持不动,直至壮烈牺牲!出击的时间到了,战士们怀着满腔的仇恨,排江倒海般地向敌人冲去。才过了20多分钟,敌人便被消灭了,391高地上飘扬起了胜利的旗帜。那时,邱少云,年仅26岁。

这让我想到了,我们平时被火锅烫到,都疼得不得了!可邱少云为什么全身都烧着了,连叫都不叫一声呢?这是因为他有着坚强的意志力和超人意料的忍耐力,他为了大局,为了能让战士们成功完成任务,就是被活活烧死,也一动不动。他明明可以翻过一个身,躲开的!但他没有这么做,因为他怕暴露目标。邱少云的这种精神,不正是我们所没有的嘛!

邱少云是我的榜样,更是我崇拜的人。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19

崇拜,顾名思义,就是尊敬,钦佩某一个人。

很多人崇拜明星、企业家、名人,我却不一样。我崇拜的这个人,她没有明星那样高的人气,也不像企业家那样腰缠万贯,在她活着时也没有做出惊天动地的壮举,但她遗留下来的,却被中国文学界视若珍宝。她,就是女词人李清照。

李清照,最让我崇拜的就是她那柔情无比还带点点忧伤的诗词,她被誉为“千古第一才女”。“红藕香残玉簟秋,轻解罗裳,独上兰舟。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读她的《一剪梅》,让人陶醉。《声声慢》中,她“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几个叠词,写出了她“又怎一个愁字了得”的心情,让人实觉奇妙。她的诗词,在当时被人称奇,她的才气,也足以让世人倾倒。

不止她的诗词,她的品格也让我敬佩。她虽有着“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的心境,但看她的遭遇,却不得不让人怜。她集国愁、情愁、家愁于一身,看似愁绪满怀,却豪情万丈,她忧伤的文字后隐藏何等坚强。“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她表现出了比男儿还豪放的气概,很难让人相信这是一个弱不禁风的女子写的。用如此慷慨雄健、掷地有声的诗篇来抒发自己爱国之情,立于乱世之中,她值得我崇拜!

李清照,我之所以崇拜她,是因为我想成为一个像她一样的传奇女子。她的诗词让我怦然心动,她的才气使我黯然失色,她的坚强令我肃然起敬。我将以她为榜样,克服生活中一个又一个的困难。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20

我的舅舅是一名警察,一名普普通通的警察,但却是我最崇拜的人。

舅舅不高,身体却很强壮,听说,平时他们训练时,几个人一起挑战舅舅,都不敌落败!舅舅工作尽职尽责,遇到坏人就全然不顾地冲上去,我常问他:这样就不怕被打伤码?他总说:保护人名是我们的天职。

最近,我们小区经常出现一些鬼头鬼脑的人,听舅舅说最近有一伙毒品贩子在小区出没,让我少出门。这天,家里没油了,刚想出门买一些,我就看见以为中年男子坐在公园长椅上,手中拿着报纸,不认真看还真不知道,那不是舅舅吗?我还没反应过来,只见他猛地站起来,跑向了一辆卡车,他那双强健有力的双脚如闪电一般,不一会儿就追上了卡车,熟练地爬了上去。车上的人看见了,拔出小刀向舅舅刺去。舅舅一把抓住那人的手腕,反扣,侧踢一连串的动作打得那人忙喊投降。最后他笑着说:今天晚上,你要睡在公安局了!虽然舅舅笑着,可脸上却显出一丝痛苦,不一会儿警察来了,把坏人带走了。我坐过去叫他,才发现,他的肚子上出现了一道5厘米左右的口子,鲜血直流。我刚想上前看他上的重不重,舅舅却一个脚软,倒下了

当天下午,舅舅醒了,我责怪道:您怎么这么不小心啊,吓死我了!身为一名警察,在执行任务的时候,难免会受伤,这很正常。只要能够为社会平安出一份力,我就是付出生命也愿意啊!顿时,一股崇拜感油然而生。

现在,当警察是我的梦想,舅舅成了我的榜样。我只想大声对他说:舅舅,我崇拜你!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21

有人敬佩电影明星,有人敬佩自己的老师、同学,可是,我佩服的人的却是是他——一个平凡的邻居爷爷。他没有上过电视,不是家喻户晓,也没有像革命先烈一样冲上前线保卫祖国。为什么我要那么敬佩他呢,因为我的邻居爷爷抓过小偷呢!

那时邻居爷爷60多岁,高高瘦瘦的,头发并不是全黑的,而是掺着一些白,布满了皱纹的脸上镶嵌着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

夏天里的一个下午,天很热,邻居爷爷坐在小院里乘凉。突然,从他隔壁的院子里扔出了一个皮箱,紧接着一个身影从墙上跳下。说时迟那时快,邻居爷爷断定他是小偷后,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追上去大喊:小偷!紧跟着一溜烟跑了出去,边追边喊:抓小偷!抓小偷!也不知怎么的,跑着跑着小偷就把偷来的箱子给扔下独自跑了,可能是被邻居的气势给震住了。街坊邻居都听到了邻居爷爷的喊声,也会加入了抓小偷的行列。跑着跑着小偷就被我邻居爷爷抓住了。小偷跪下来哭着说:大爷,我再也不敢了,放了我吧!这时邻居打了110,警察也很快赶到了,他们把小偷带上警车了。警察叔叔又跟我邻居说:请您老人家,跟我们回去做个笔录吧!邻居老爷爷高兴地答应了。很快他满面春风被警车送回来了,还当场被警察叔叔表扬了呢!警察叔叔也说我的邻居爷爷是个英勇无畏的大英雄。

这就是我佩服的邻居爷爷。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22

他是沙漠的鹰,振翅高飞,翱翔于无垠的天际;他是海洋的鱼,扭动鱼鳍,畅游于浩瀚的汪洋;他是人中之龙,奋力拼搏,书写着辉煌的人生。他便是我最崇拜的人——童舰锋。

童舰锋长着浓浓的眉毛,下面长着大大的眼睛,有着挺拔的鼻子和一张微大的嘴巴,他长着大约一米五高的个子,戴着个小眼镜子,真是个小帅哥呀!

童舰锋的英语可好了!他的英语已经学到八级了,相当于大学教材了。在一次英语的口试中,我们大家都有一个单词记不了也读不了都要用谐音来死记。可是童舰锋只是看了一眼,抓了一下脑袋,拼了音标,立马就写出了这个英语单词,并获得了全班第一名。别看童舰锋现在没有学英语了,但是他在以前几乎周末每天都在学英语,现在他也在背以前的英语单词及短语,童舰锋不仅英语成绩好,体育方面也不错。一次五年级运动会上,童舰锋跑接力赛排在第五位。

比赛开始了,同学们都神态自若地出发了,在到了第3位同学时我们班已经跟别的班有差距了!到了童舰锋那一棒我们班差距已经很大了。童舰锋接到棒后,自信的出发了,当他跑到一半时,马上变得像一阵风似的追了上去。跑过了终点,他赢得了我们班的一阵欢呼!我们班获胜了!

我相信童舰锋能把英语学的很好,更棒。相信他能把自己更好的优点发挥出来,缺点也能改正,我对童舰锋的崇拜是发自我内心的,我敬仰他这种努力的精神。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23

小朋友,慢慢走,注意安全!大叔,小心点,别摔了!每当听到这一句句亲切的话语,我的脑海中就会浮现出一个高大的形象。他有一双坚定有神的小眼睛,一个高而挺拔的鼻子,一个总是微笑着的嘴巴。他的名字叫陈辉,是广汇花苑的一名保安。虽然他只是一个非常平凡的人,但他乐于助人的品质让他成了我心中最崇拜的人。

星期一早晨,我吃过了旱饭,便背上书包准备去上学。我换上鞋子,走出了家门。走到小区门口时,我看见陈辉眼神坚定,正检查着路上的行人。我还是像往常那样,高兴地说:陈辉叔叔,早上好!陈辉微笑着说:小朋友,早上好,路上注意安全!我走着走着,突然,陈辉就像一阵风,从我身过跑了过去。我向前望去,只见在马路中间,陈辉小心翼翼地扶着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奶奶,还不停地吹响手中的口哨,指挥旁边的汽车耐心等待几分钟。陈辉扶着老奶奶走过了马路,老奶奶抓着陈辉的手说:小伙子,刚才真是太感谢你了!如果没有你,我有可能就在马路上送命了呢,真是谢谢你呀!陈辉却笑着说:不用谢,这是我应该做的。没过多久,天突然变了脸,一阵大雨突如其来,老奶奶着急地说:这可怎么回去呀!听了老奶奶的话,陈辉立刻跑去门卫拿了一把伞给老奶奶,并把老奶奶送回了家。望着他们远去的背影,我的心中不禁为陈辉叔叔竖起大拇指。

这就是我最崇拜的人——陈辉,一个乐于助人的平凡人。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24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偶像,比如说:孙杨、姚明、宁泽涛……而我最崇拜的则是一位陌生的特警。

这位特警的脸黑黑的,像是经历过许多风雨的洗礼。眼睛炯炯有神,透着几分严厉。手很粗糙,还有几道深深的伤口。

那是一个夜黑风高的晚上,我在街上散步。突然,一个喝醉酒的男子蹿到街上,挥舞着手中的刀,大喊:“不许动!”他走得歪歪倒倒的,像踩着香蕉皮似的。手中的刀在微微颤抖,路上的人都很害怕,我也吓得手脚发抖。

这时,那名特警冲了上来,站到那名男子前面,眼神坚定,严厉地说:“放下手中的武器,不要伤害别人!”醉酒的男子手脚开始颤抖了,就像一台震动的手机。我心想:这名特警真厉害呀!他一来坏人都已经魂飞魄散了。

特警等了一会儿,发现醉酒的男子并没有想扔下武器的意思,特警眉头一皱,看对方已经站不稳的时候,他就像一道光一样冲到对方前面,来了一记左勾拳。这拳头就像闪电一样划破空气,砸到了醉汉的脸上。我仿佛能听到那位男子骨头碎裂的声音。只听“啊”的一声,醉汉跌倒在地。特警连忙上前一手按住他,让他起不来,另一只手从腰间抽出一个银色的东西,我仔细一看,原来是手铐。只听“咔”的一声,手铐扣上了。周围的人连连叫好,掏出手机不停拍照,我也趁机拍了一张照。

这就是我最崇拜的人——一名英勇的特警,他遇到危险时临危不惧,正义勇敢的形象,永远刻在我心中。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25

有人崇拜足球场上横霸天下的罗纳乐多;有人崇拜身残志坚的音乐家贝多芬;有人崇拜儒雅的风范的刘墉.而我崇拜的只是极为平凡的人——清洁工。

肯定会有很多人感到奇怪:清洁工有什么好崇拜的啊?是啊,清洁工只是一个扫地的而已,但是,你们还没有领悟到他们的精神所在。

在一个吹着寒风的早晨,妈妈叫我起床锻炼身体。我把手伸出被子,只觉得一阵凉意,冻得我打寒颤。于是,我仍然裹在被子里,妈妈掀开被子,说:“懒虫,快起来。”我又用被子裹住自己,说:“不去,不去。我要睡觉。”妈妈非常生气,说:“看看人家清洁工,老早就开始工作了!”说完,妈妈就出去跑步了。听了妈妈的话后,我想:不就是一个清洁工吗。有什么了不起的?我望了望窗外,看见一件橘红色的工作服,仔细一看,原来是个清洁工,右手拿着扫帚,左手提着垃圾桶,认认真真地打扫着。有时,一阵寒风吹来,还不停地颤抖。

突然,一股暖流涌入我心,妈妈说得没错。清洁工每天都起早贪黑地打扫,是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邻水的环境更好;清洁工饱经风霜地给我们打扫,是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让邻水人有更好的环境生活。可想而知,清洁工一年四季,365天都没睡个安稳觉啊!

“清洁工”,一个平凡的称号,但它又不平凡,因为它里面有多少辛苦;清洁工一个熟悉的人,但他又很陌生,因为很多人不知道他们的辛劳。

清洁工,你怎么不令我歌颂,不令我崇拜呢?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26

你猜我最崇拜的人是谁?对!那就是我的妈妈。她瘦瘦的,一双眼睛饱含着温柔的目光。

记得有一次过年,突然有电话找她。我想:今天过年,难道妈妈又要去公司加班?果真如此,我太了解妈妈了,交给她做的任务是不会推辞掉的。妈妈二话没说,丢下碗筷,穿上大衣,就出门了。不一会儿,爸爸端着一饭盒热气腾腾的饺子对我说:“女儿,快去把饺子送去你妈妈那里,好让她能吃上可口的饺子。”我高兴地点了点头。我一边走一边不停地嘟囔着:“今天过年,凭什么我妈又要加班呢?”来到妈妈的的工作车间门口,看见妈妈正坐在桌子前,桌子上放着一大批需要修改的白色皮包,妈妈拿出其中一个皮包,在缝纫机上仔细地修改着,一双手小心翼翼地拿着皮包,生怕皮包被她的指甲刮伤。只见她的眼睛布满了血丝,哈欠连天,但她仍然在坚持地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看着妈妈这般辛苦的样子,我心里不由地“咯噔”一跳,全神贯注地看着妈妈,竟把饺子忘了给妈妈了,这时,妈妈看见了我笑着说:“孩子,是不是给我送饺子来了。”我把饺子放在妈妈的桌子上对妈妈说:“妈妈,趁热先把饺子吃了再做吧。”妈妈冲着我笑了笑,“待会再吃,我先做一会”。然后又继续埋头苦干。

现在我长大了,懂事了,了解妈妈的心意。她是一位一丝不苟的人,用自己辛勤的汗水换来了公司的利益。直到现在我才真正认识到:我的妈妈是我最崇拜的人。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27

每个人都有崇拜的对象,我也不例外。我最崇拜的人是发明白炽灯的爱迪生。

爱迪生之前,已经有人发明了电灯,但很不实用。他想发明一种不仅灯光柔和,而且寿命长,还能让千家万户都用上的电灯。

在他选取灯丝材料的时候,经历了许多挫折:用碳条,一通电就断了;用钌、铬等金属,亮了片刻就断了;用白金丝也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经过1600多种材料的试验,别人终放弃了它他,但他没有退缩。他明白,每失败一次,就离成功近了一步。

1879年10月,他的老朋友麦肯基来看望他。他望着朋友的胡须,突然眼睛一亮,胡须行不行呢?他试了试,可效果也不理想。在为老朋友送行时,他习惯性地帮老人拉平棉线外套。突然大叫一声:“棉线,为什么不用棉线呢?”

老朋友解开外套撕下一片棉布给他。他把棉线碳化,小心翼翼地用镊子夹住。可碳化棉线又细又脆再加上他过于紧张,不小心把碳化棉线夹断了。最后,好不容易才把棉线成功装进灯泡。夜幕降临了,大家静静地等待着结果。这次实验竟大获成功,但爱迪生仍不满足。

后来,经过7000多次的试验,灯泡亮起的时间才达到了爱迪生的要求。

只有坚持才能胜利,爱迪生用一生证明了这个道理,这也是他给予我们最大的启示。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28

沈,你是我最崇拜的人!

看到这个话题,心里有一种无法抑制的激动。我终于可以表达我对你的崇敬了。

这学期学了你写的动物小说《最后一头战象》,那只忠诚的战象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在你的动物短篇小说中,有许多值得学习的地方,如“大象的马鞍已经磨损,仍然显示出尊严和奢华;给大象套上马鞍,增添一份英气。“从这句话,从这段话,我不仅实现了绿色的野心,也实现了你对自然界所有动物的爱;正是你有这种真挚的情感,才让一只忠诚的战象大白于天下。

我的理想是成为像你一样的作家。以前,在我的理解中,作家的意义只是简单的拿起笔来写。看了你的作品,我对一个作家的意义有了更高的理解。作为一个作家,我不仅要拿起笔来写,还要表达自己内心深处的感受。虽然我离成为作家的梦想还很远,但我会为这个理想而努力。

你曾经说过:“六年级的学生正处于形成人生价值观的阶段。我写动物小说是为了让他们明白什么是高尚、卑鄙、文明、野蛮、美丽、丑陋,让孩子们知道,如果背离了正确的人生价值观,人就会变得比动物更坏。”从这句话不难看出你有多关心我们学生的成长!

最后,我还是想最后说一句:谢谢!你是当之无愧的“动物小说之王”。我崇拜你!你是我最佩服的人!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29

要问我最崇拜的人是谁,那当然是赵尚志将军了。

赵尚志是一名抗日将领,他中等个子,满头帅气的黑发。要问我为什么这么地崇拜他,我的回答是:因为赵尚志是一名军人,他很会打仗,还是个领导人。要知道,男孩子可是个个都想拿枪,因为很帅,更别提当将领了,能高兴地飞起来。

赵尚志他非常地勇敢。有一次,一帮日本鬼子去东北的一个村庄里收买土地,鬼子说三块钱一亩地,老百姓们都说不给,有几个士兵说:“你们要是不给地,那你们都得死了死了的。”有一个老年人直接拿起锤子跟鬼子打了起来,后来他死了。就在危急关头,赵尚志单枪匹马的来到了这个村子,他被包围了起来,鬼子说:“把你的枪放下。”他放下了,鬼子又说:“我知道你肯定还藏了一把枪。”赵尚志又从帽子里拿出了一把枪扔在地上。鬼子叫他举起手来,他把手指背在大衣上面。过了一会儿,他掏出两把枪,“啪啪啪”几声枪响,鬼子倒在地上。还有一个鬼子队长被活捉了,村民们狠狠地打他。

还有一回,也是赵尚志牺牲的地方。那时,他带领联军和日本鬼子作战。他的军队被打的就剩五个人了。他掩护三名同志把情报送到总部,他坚守阵地。没想到最后被叛徒打了一个黑枪。他被日本鬼子绑在了架子上,日本人要他投降,他把鬼子的旗子给撕了。

赵尚志真让我崇拜。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30

曹操是东汉汉献帝的丞相,在《三国演义》里罗贯中把他写成了一个有弥天大罪的奸臣,但他在真实历史上是一个仁慈的圣君。

曹操是伟大的军事家、政治家、诗人,有仁慈的品质,高尚的道德,高强的武功,丰富的文化,还是能征善战的将军,赫赫有功的忠臣。

人们都说曹操奸雄,刘备枭雄,但历史上刘备还用树枝抽了邮差,曹操却穿上民装下地干农活,踩坏了麦田以割发代替斩首。由此可看出,曹操是一个仁慈的人。

曹操也很有道德,他经常开仓放粮,救济人民。在打败了张绣时,安抚人民,给人们修理宅子,一家家安居乐业,无不欢喜。

曹操的江山都是自己亲手打下的,从“白门楼斩吕布”,“官渡之战灭袁绍”开始,就渐渐扩大了地盘,西凉、豫州、衮州、荆州几乎全是他打下的,统一了中国北方,九州之中就占了五州,几乎把半个中国全占了。曹操的领兵打仗能力很强啊!

曹操还精通剑法,有一手好武功,使起剑来银光闪闪,如同蛟龙飞舞,又像雄鹰展翅。把剑法学得透彻了,武功自然就很高了。

曹操的诗也写得很好,在文学方面懂得很透彻,书法字体也不错,写得文章也很富有哲理,看读许多书,文理贯通。把他的孩子教育得也很成功。曹丕让人觉得比曹操还强;曹植七步成诗,七步之才,八斗之才;曹冲6岁称象,让人惊叹不已。曹操很有文化,而且教子有方。

曹操仁慈、高尚、聪明、厉害,他多伟大啊!所以我很崇拜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