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手,即是永远

牵手,即是永远

朋友曾问我,如果不是一点点滴溢在心中的情感,怎样的爱情才是最佳的排列组合?我无法回答,因为我没有恋爱过。朋友爱了一个男孩五年。她说这种爱已经成为空气,贯穿了她的生命,离开就不能呼吸。朋友看男友的眼神总是充满疼惜,带着母性的光辉。“他像个孩子。”她曾幸福地靠在我肩头对我说。我说,你想过牵手到永远吗?朋友的眼中闪烁着淡淡的伤感。她说她不知道到底能走多远。如果没有爱了,大家就自然散了。
小灿问我,你喜欢余非吗?我停顿了一秒钟,不喜欢。这一秒钟之内,我在仰慕与喜欢之间选择了前者。我是个易动情的人。我承认余非细腻的文笔触动过我。从小,我对才子一直抱有特殊的情感。比仰慕多一点,比喜欢少一步。我对余非的感觉,不过是把对雨林的爱慕转嫁过来。从雨林到余非,之间跨越六年的时光。六年前遇见的雨林与六年后遇见的余非,冥冥之中存在相似。而这相似我已经找到答案。我一直在追寻文字后面的背影。我迷恋的仅仅是文字。当他们转身的那一刻,我发现他们不是我寻找的人。
小灿很失望。她说没有恋爱的大学生活是不完整的。我一笑莞尔。那么就让它保持残缺的美。有时觉得大学的恋情不过是掩饰寂寞的口籍。这样的爱情牵手是爱人,分手是朋友。一场青春游戏。我们不能责备它。因为我们年轻,谁都允许犯错误。青春的谎言是真实的,因为时间会原谅它。这样的爱情太轻,我承受不起。年少的爱,或许仅仅是一种感觉。因为寂寞将彼此交织在一起。只有当爱情成为亲情,当爱你成为一种习惯。爱,才会真正开始。
小灿,其实我是想告诉你,我一生只想爱一次。牵手即是永远。就像外公与外婆的爱情。
外公外婆相识在一个不浪漫的年代。但那纯真的年代却造就了一种浪漫的爱。牵手即是永远。两个人相守,一起慢慢变老。
外婆经人认识了外公。但他们未曾谋面。因为外公在朝鲜战场。一天,他接到从家乡寄来一陌生姑娘的来信。里面夹着一张黑白照片,一个扎羊角辫的可爱女孩。我相信那一刻他就喜欢上外婆。因为外婆收到的回信里有一张很漂亮的照片,一个英俊而腼腆的小伙子站在树下,他手握冲锋枪,整洁的军装把他消瘦的身子衬托得很英武。外公显然是精心打扮,力争在外婆心里留下好印象。作为勤务兵的外公是不可能配备冲锋枪。那身军装也是向战友借的。这张照片顺利地俘获外婆的芳心。那时的外婆是天真单纯的农村姑娘,对军人特别崇拜,何况外公正是抗美援朝保家卫国。他自然成为外婆心中的英雄。红色的时代里红色的爱情在悄然盛开。小学毕业的外婆写得一手娟秀漂亮的好字。外公在连队里跟指导员学文化。两个人借助断断续续的书信搭建起爱的桥梁。虽然书信里没有甜言蜜语,只是平常的问候。但对于分隔两地的恋人,这些简单的语言就胜过千言万语。很多年以后,我听外公谈起在战场上的经历,讲述起爬封锁线的那段,外婆总是一副心有余悸的表情。我笑了,我能想象当年的外婆是多么担惊受怕。外婆是勇敢的。她勇敢地选择了一份在当时最危险的爱情,并投入了少女所有的热情。那个年代,无情的炮火总是将美丽的爱情炸得粉碎。
战争胜利了,外婆等来了朝思慕想的人。外公请假回来探亲。她远远地看见外公。却扭头娇羞地躲进乡卫生所的后院。外公黑了,更瘦了,也更英俊了。他最终在她的家里跟她见面了。几天后,他回到连队。当他再次回来的时候,他们结婚了。通信几年,见面两次。但他们已经认定是对方一生一世的伴侣。两人去民政局办理了结婚手续。拍了一张结婚照。去杂货店买了几包糖,逢人就给几把糖。这就是他们的结婚仪式。我见过那张放大的结婚照。外婆仍旧扎着羊角辫,穿着花棉袄。外公理着平头,一身白衬衣。照片上的两个人一脸青涩的幸福。
一个月后,外公带走他的新娘。此时的外公是步兵学校的教员。但他们幸福的二人世界没有
持续多久。外婆又开始漫长的等待。血气方刚的外公立志去祖国最艰苦的地方。外婆默默地支持他。这是她这辈子跟定的男人,她愿意跟他漂泊到天涯海角。
外公没有去成北大荒,被分派到大凉山剿匪。外公带着队伍进入了荒芜人烟的山区。外婆留在营房。当时的部队有迁移的习惯。只在一个地方驻扎一段时间。营与营之间也相隔很远。有一次,外婆所在的营房只剩下她和另外一个刚生孩子的女人。其余的家属随大部队走了。外公还没有回来。偌大的营房里只剩下两个可怜的女人。一到晚上,山坡上就传来狼叫。外婆和那女人关闭了所有的门窗。用铁丝把门缠紧了。门外,传来爪子刨门的声音。她们听说狼会下山吃人。但孩子被狼叫吓哭了。两个女人害怕得抱在一起。最后,外婆站起来开始唱歌,外婆的声音很清亮。在矿山上的时候她文工团唱快板的。她们边唱边跳。并敲击着盆子和桶。故意弄出很大的声音。她们一直又唱又跳到天亮。直到门外传来外公的喊声。外婆瘫软在地,号啕大哭。
七十年代,外公选择了复员转业。他带着外婆和两个孩子回到家乡。我说,外公你太傻,你应该跟你的战友一样选择去大城市,凭你的军衔完全有更好的生活。外公像个单纯小孩子笑着说,落叶归根,你外婆跟我漂泊了那么多年,我们都想回来。当然,我必须承认一个事实,如果他们没回来就没有我。
外公进了一家国营企业当管理人事。外婆去师范校进修后成为老师。因为年轻,生活又开始忙碌。外婆是一位敬业的老师,为了学生她几乎忽略了整个家。学生喜欢她,家长喜欢她。而外公那倔脾气是不合适做人事管理的。人事管理需要圆滑地处世而不是过于的正直。偏偏身为军人的外公太正直了。外婆常对我叹息,我在外边种花,你外公在外面种刺。别人往往记不得花的恩,而记得刺的恨。
退休后,两个忙碌了半辈子的人终于闲下来。这两个人转了一个大圈回到面对面的居家生活却时常发生争吵。都是为一些小事,比如多加件衣服,少吃点肥肉,少去打麻将。多去运动,少去打麻将。外婆每天会强迫外公出去散步。即使外婆被查出患有心脏病后也依然拖着缓慢的步子陪外公去散步。外婆住院的时候,外公苍老很多。声音变得很低很轻。他做好饭就给外婆送去。回来发现我夜深还在看电视也没大声训我。我知道,他的心一直牵挂着在医院的外婆。当外婆又出现在家里,他才恢复他火暴的大嗓门。虽然每天争吵依旧相亲相爱。这就是他们教给我的平凡而幸福的爱。

放学的时候,我会遇见散步归来的二老。我总是悄悄跟在后面。然后,从后面攀住他们的肩膀。外婆说,早就听出你的脚步声了。我们就这样一直手牵手走过平凡而幸福的每一天。
在这个对爱情“不求天长地久,但求曾经拥有”的时代。外公与外婆的爱情是一个真实的童话。他们让我相信,爱的浪漫是在细水长流中品味。一生一世,不需要誓言,也不需要承诺。因为最初的爱将是最终的爱。
我爱我的外公外婆。我用我贫乏的文字纪念他们的爱情。
也祝愿天下所有有情人,牵手即是永远。

朋友曾问我,如果不是一点点滴溢在心中的情感,怎样的爱情才是最佳的排列组合?我无法回答,因为我没有恋爱过。朋友爱了一个男孩五年。她说这种爱已经成为空气,贯穿了她的生命,离开就不能呼吸。朋友看男友的眼神总是充满疼惜,带着母性的光辉。“他像个孩子。”她曾幸福地靠在我肩头对我说。我说,你想过牵手到永远吗?朋友的眼中闪烁着淡淡的伤感。她说她不知道到底能走多远。如果没有爱了,大家就自然散了。
小灿问我,你喜欢余非吗?我停顿了一秒钟,不喜欢。这一秒钟之内,我在仰慕与喜欢之间选择了前者。我是个易动情的人。我承认余非细腻的文笔触动过我。从小,我对才子一直抱有特殊的情感。比仰慕多一点,比喜欢少一步。我对余非的感觉,不过是把对雨林的爱慕转嫁过来。从雨林到余非,之间跨越六年的时光。六年前遇见的雨林与六年后遇见的余非,冥冥之中存在相似。而这相似我已经找到答案。我一直在追寻文字后面的背影。我迷恋的仅仅是文字。当他们转身的那一刻,我发现他们不是我寻找的人。
小灿很失望。她说没有恋爱的大学生活是不完整的。我一笑莞尔。那么就让它保持残缺的美。有时觉得大学的恋情不过是掩饰寂寞的口籍。这样的爱情牵手是爱人,分手是朋友。一场青春游戏。我们不能责备它。因为我们年轻,谁都允许犯错误。青春的谎言是真实的,因为时间会原谅它。这样的爱情太轻,我承受不起。年少的爱,或许仅仅是一种感觉。因为寂寞将彼此交织在一起。只有当爱情成为亲情,当爱你成为一种习惯。爱,才会真正开始。
小灿,其实我是想告诉你,我一生只想爱一次。牵手即是永远。就像外公与外婆的爱情。
外公外婆相识在一个不浪漫的年代。但那纯真的年代却造就了一种浪漫的爱。牵手即是永远。两个人相守,一起慢慢变老。
外婆经人认识了外公。但他们未曾谋面。因为外公在朝鲜战场。一天,他接到从家乡寄来一陌生姑娘的来信。里面夹着一张黑白照片,一个扎羊角辫的可爱女孩。我相信那一刻他就喜欢上外婆。因为外婆收到的回信里有一张很漂亮的照片,一个英俊而腼腆的小伙子站在树下,他手握冲锋枪,整洁的军装把他消瘦的身子衬托得很英武。外公显然是精心打扮,力争在外婆心里留下好印象。作为勤务兵的外公是不可能配备冲锋枪。那身军装也是向战友借的。这张照片顺利地俘获外婆的芳心。那时的外婆是天真单纯的农村姑娘,对军人特别崇拜,何况外公正是抗美援朝保家卫国。他自然成为外婆心中的英雄。红色的时代里红色的爱情在悄然盛开。小学毕业的外婆写得一手娟秀漂亮的好字。外公在连队里跟指导员学文化。两个人借助断断续续的书信搭建起爱的桥梁。虽然书信里没有甜言蜜语,只是平常的问候。但对于分隔两地的恋人,这些简单的语言就胜过千言万语。很多年以后,我听外公谈起在战场上的经历,讲述起爬封锁线的那段,外婆总是一副心有余悸的表情。我笑了,我能想象当年的外婆是多么担惊受怕。外婆是勇敢的。她勇敢地选择了一份在当时最危险的爱情,并投入了少女所有的热情。那个年代,无情的炮火总是将美丽的爱情炸得粉碎。
战争胜利了,外婆等来了朝思慕想的人。外公请假回来探亲。她远远地看见外公。却扭头娇羞地躲进乡卫生所的后院。外公黑了,更瘦了,也更英俊了。他最终在她的家里跟她见面了。几天后,他回到连队。当他再次回来的时候,他们结婚了。通信几年,见面两次。但他们已经认定是对方一生一世的伴侣。两人去民政局办理了结婚手续。拍了一张结婚照。去杂货店买了几包糖,逢人就给几把糖。这就是他们的结婚仪式。我见过那张放大的结婚照。外婆仍旧扎着羊角辫,穿着花棉袄。外公理着平头,一身白衬衣。照片上的两个人一脸青涩的幸福。
一个月后,外公带走他的新娘。此时的外公是步兵学校的教员。但他们幸福的二人世界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