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上经(师)

《周易》上经(师)
07.师(卦七)



ⅴ(坎下坤上)

《师》:贞丈人吉,无咎。

《彖》曰:师,众也。贞,正也。能以众正,可以王矣。刚中而应,行险而顺,以此毒天下,而民従之,吉又何咎矣。

《象》曰:地中有水,师。君子以容民畜众。

初六,师出以律,否臧凶。

《象》曰:“师出以律,”失律凶也。

九二,在师中吉,无咎,王三锡命。

《象》曰:“在师中吉”,承天宠也。“王三锡命”,怀万邦也。

六三,师或舆尸,凶。

《象》曰:“师或舆尸”,大无功也。

六四,师左次,无咎。

《象》曰:“左次无咎”,未失常也。

六五,田有禽。利执言,无咎。长子帅师,弟子舆尸,贞凶。

《象》曰:“长子帅师”,以中行也。“弟子舆尸”,使不当也。

上六,大君有命,开国承家,小人勿用。

《象》曰:“大君有命”,以正功也。“小人勿用”,必乱邦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