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崇拜的人作文合集15篇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吧,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最崇拜的人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最崇拜的人作文合集15篇

最崇拜的人作文1

小鸟喜欢树林,因为树林让自己有了歇息的地方;公园喜欢花朵,因为花朵让自己美丽无比……而我最喜欢的人是我的妈妈,因为她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

我的妈妈胖嘟嘟的,一头乌黑的'头发,经常扎成马尾辫。一张像是用圆规画出来的脸上,长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儿,很有学问的样子。

妈妈是个坚持不懈的人。听外婆说,妈妈小学没有学过英语,可到了初中,因为其他同学小学都学过英语,所以初一进去,英语的学习进度非常快。妈妈那时连单词都不会读。背课文时,她只会一个一个字母背。

妈妈看到了自己跟其他同学的差距。于是,她奋力直追。每次做完作业,她总是拿着英语书,不厌其烦地读,背。每天晚上,妈妈总是睡得最晚,可早上,却是起得最早的。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妈妈在一个月内,赶上了别的同学。

可妈妈还是不满足,仍然坚持每天读英语。后来,妈妈的英语成绩呀,就像芝麻开花——节节高。每次测试总是稳坐前三。在成绩面前,妈妈从不骄傲,她还是不懈地努力着,努力着。

如今,只要我做事想半途而废,就会想起妈妈的这个事例来,它让我明白做什么事都是坚持不懈,使我懂得一份耕耘才会有一份收获。

我的妈妈还是个很好学的人。记得有一次,妈妈看到我学了新舞蹈,就缠着让我教她。可妈妈一点舞蹈基础也没有。于是,我决定先教妈妈一个基础动作——弯腰,妈妈欣然答应了。

我先做了一次示范,妈妈便跟着我学。由于妈妈的腰经常不弯,久而久之就变成了硬板腰,很难弯下去。可妈妈还是认真地学着,还仔细研究技巧。一次,两次,三次……经过长时间的练习,妈妈终于能弯下去一点儿了。妈妈的这种好学精神我是看在眼里,学在心里。

我的妈妈,一个坚持不懈的人,一个好学的人,一个……妈妈,您永远是我心中最崇拜的人!

最崇拜的人作文2

有的人崇拜歌手,因为他们有一副好嗓子;有的人崇拜画家,因为他们的作品栩栩如生,让人赏心悦目;有的人喜欢运动员,因为他们为国争光。而我崇拜的对象却是起早贪黑、任劳任怨、平凡而朴实的清洁工。

以前我总觉得清洁工干的活脏兮兮的,所以我看不起清洁工,但是这次我却改变了自己的想法,事情还要回到不久前的那天……

那是一个寒假的清晨,东方刚出现了一点鱼肚白,街道上一个人影都没有,没有嘈杂的说话声,没有喧闹的汽车声,静悄悄的,街道上偶尔有一辆汽车飞驰而过。我从美梦中醒来,忽然听到有“刷刷”的声音传过来,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这声音显得格外刺耳。走进窗户一看,原来是一个穿着橙色制服的清洁工在扫地,我伏在窗边看了很久,那位清洁工老人一直在弯着腰扫地。

早饭过后,我下楼去倒垃圾,看到那位清洁工老人还在扫地。走近一看,清洁工老人古铜色的脸上,爬满了细密的皱纹,那是辛勤的年轮;一头糙乱的头发,泛起一层层白霜,那是岁月的痕迹;两只蒲扇似的大手,长满了老茧,那是时间的印记。虽然这活又苦又累,但是清洁工老人的脸上却依旧挂着笑容,老人的笑容就像池塘里落进了一块石砖一样,涟漪四散。无情的岁月在老人脸上写下了沧桑,是谁在他糙乱的头发里偷走了那一抹黑色?是谁在他原本笔直的腰间撑了一张弓?看着老人的.缕缕银发、佝偻的脊梁、沧桑的脸庞,我很惭愧。清洁工老人这么辛苦,天天起早贪黑,打扫我们的城市,让我们的城市变得一尘不染,而我却看不起他们,觉得他们脏兮兮的,我不应该这么做。虽然清洁工这个职业很不起眼,但是他们无私奉献,努力工作,让我们天天都身处于一个干净的环境中,难道不值得的尊敬吗?想到这儿,眼前这个清洁工老人瘦小的身影在我的脑海中忽然变得高大起来……

这就是我崇拜的人,一个起早贪黑、任劳任怨的人;一个不怕辛苦、平凡朴实的人;一个用自己的双手为我们创造整洁优美的环境的人。

最崇拜的人作文3

爱悸是来自农村的姑娘,她的父母都不识字。爸爸,他经历了人生中的一个大悲剧,爸爸从小就没有妈妈疼。妈妈。在爱悸的印象里,妈妈的生活是比较坎坷的,小时候跟着家人去干活,受了很多伤。

文盲也是可以幸福的。在茫茫人海中,爱悸的爸爸和妈妈走到了一起,从相识到相爱。再后来有了她和姐姐这两个可爱的女儿,他们高兴得年轻了十岁。都说农村有重男轻女的思想,可是爱悸的父母没有这样想。在爱悸的妈妈生下爱悸来的时候,村里的村民都叫爱悸的爸妈把爱悸送人吧,再生个男孩。每个孩子都是父母的心头肉,爸妈不忍心抛弃小爱悸,便自觉实行了当时的“计划生育”政策,爱悸妈妈去作了结扎手术。虽然家里穷,但是一家人很和谐‘很幸福,爸爸妈妈没有吵过架,小爱悸和姐姐也很听话。

生活在欢笑中。爱悸的爸爸:性格温和,脾气好,但很严厉也和和蔼,没有不良嗜好。妈妈:善良,和蔼可亲……没有任何语言可以形容(或者是我太词穷)。爱悸和她的`姐姐在这么良好的父母的呵护下很幸福,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生活。爸爸妈妈在双方有点不高兴时就会去帮忙调解,互相爱护,互相尊重,互相理解。

自己的是自己作。爱悸和姐姐的学习成绩一直在班上顺数前十,尽管这样,爱悸的爸爸妈妈也不会很夸她,只会淡淡的叫她们再接再厉。爱悸和姐姐从很小的时候就自己洗衣服,还帮在外工作的爸爸妈妈作好饭菜,等爸爸妈妈回家一起吃,洗碗。爱悸的爸爸妈妈吧爱悸教得从小就学会自己的事自己作。

爱悸的爸爸妈妈令我很崇拜,我真希望我的爸爸妈妈也像爱悸的爸爸妈妈一样。我更羡慕爱悸,她有一对这样通情达理的父母,我真好奇一对文盲夫妇会生活如此幸福。

最崇拜的人作文4

厌倦了流行歌曲的喧闹,看淡了经典大片的华丽;我不知不觉喜欢上了篮球,也不知不觉喜欢上了他。他,一种飞翔的名字――史蒂夫.纳什。一个年轻的加拿大小伙子,被人崇拜,被人敬仰。他以自己的实力,以自己娴熟的球技进入NBA。征服了他的球迷(当然我也不例外)

我崇拜他,并不是因为他的名气,而是因为他基本功,更重要的是。我更因为他的.精神而崇拜他。纳什在1996年参加NBA选秀,并不被看好的他被菲尼斯太阳队选中。在太阳队呆了2个赛季以后年被交易到小牛队训练。从此,风之精灵――纳什开始了他的历练之路。作为一名组织后卫,纳什球风快速犀利,传球出神入化,投关键球的本领丝毫不逊色于那些得分后卫,重新回到太阳队的纳什成为了太阳队的核心球员,成功卫冕助攻王和常规赛MVP(最有价值球员)。

纳什职业生涯单场最高得分记录为48分,单场最多助攻为21次,这都足以证明纳什的成功。

成功之路必然有着许多艰难。没错,纳什从一名无名小辈发展成一个篮坛巨星,就是靠他的坚强和永不言弃。

我还深刻的记着赛季的NBA季后赛,太阳队迎战马刺队。这是一场“血淋淋”的比赛,双方为了总冠军的梦想努力拼搏。布鲁尔.鲍文用肮脏的手段把纳什的鼻梁打破,鼻梁淌着鲜血。但他不服输,带领太阳队顽强奋战,虽然最终还是输了。不过,纳什和太阳队输得只是比赛,对赢得了众多球迷的心――因为他的坚强。

纳什――一个加拿大的年轻小伙子,我永远支持你!

最崇拜的人作文5

静静地望着马路上的街道,干净整洁,人来人往的车辆似乎是那样的空虚。此刻,心中却留有一道绚丽的风景,大叔,橙色的阳光是属于您的。

每天等公交车时,几乎都会看见他,手中拿着笤埽,在车站旁扫着,太阳的余晖照射出了他脸颊上那晶莹的汗珠,浸透了他的衬衫,我不由得像所有人一样从他身边躲过去。他浑身的汗气如同他旁边的那辆三轮垃圾车一样让我感到厌恶。或与是因为上学心急,当我跑上公交车时,才发现月票没有带,再回去拿已经来不及了。一瞬间-焦急的汗珠不时的顺着着脸颊“啪咑”“啪咑”的落下。似乎淹没了车厢里的嘈杂,身上一无分文的我向司机解释着,车里的乘客似乎都用目光射向我,却没有一个人来帮我,我有点不知所措。

这时,他似乎看到了我的困境,从马夹蹭了蹭他那满是污渍的大手,从衣袋里掏出了一张皱皱巴巴的一元纸币。从门外示意递给我:“弄,上学要紧,给”尚未等我回应,他便身离开了,一如既往的拿起手中的笤埽在街面上扫着太阳的一丝光芒照射在了他那买是灰尘的马夹上,泛着点点橙光,是那样的美丽、那样的鲜明、汽车发动了,那一束橙色的光芒渐渐的在我的眼中淡去……

第二天,我将手中的一元纸币递给他,他一边放下笤埽、一边开心的`挤出一道道幽深的皱纹“哈!不用还了,当年俺进城的时候,不知道坐公交还要投钱,还以为是免费的哩!呵呵!也是一位好心人给俺投了一块钱,俺谢谢你们城里人还来不及哩!你看车来了,快上学去吧”

此时此刻,这位清洁工那颗朴实善良的心强烈的触动着我,像天边的的阳光,散发着永恒的光芒。

远处的山、近处的水,苍茫的心,家家户户的晨曦在那室内中闪耀,而那份真诚,也在渐渐升华……

最崇拜的人作文6

说起我最崇拜的人,那就是《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里的主角马小跳,他圆圆的脸显得天真无邪,一双充满好奇心的眼睛镶嵌在他的脸上。马小跳可有着许多优点,他坚持不懈的精神令我感动。

有一次,他在街上玩。远处传来一阵“汪!汪!汪!”的叫声,那叫声十分凄凉,如同一把刀子深深的刺在了人们的'心理,马小跳听到后,便直奔叫声传来的地方,想去看一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原来是一只狗迷路了,找不到家了,他那股强烈的同情心顿时油然而生,他一定要找到狗主人!终于,在他的不懈努力下,狗的主人终于找到了,而狗的主人却嫌弃那条狗的眼睛失明,坚决不要了,马小跳顿时恍然大悟,但是马小跳并没有放弃,他不但每天去狗主人那儿请求他留下狗,而且还带狗去宠物医院治疗。功夫不负有心人,狗主人终于答应收留那条狗了。跟他比起来,我十分惭愧,低下了头,脸渐渐地红了。

马小跳不仅有坚持不懈的精神,还有乐于助人的良好品质。

他依然是在街上,看到了一个小女孩在卖花,她神情紧张,他走上去问他:“你怎么在这里卖花?你没有父母吗?”小女孩没有回答,他一遍又一遍地问,小女孩哭着说:“我不卖完花会挨打受骂的!”听了后,他找了好友一起买花,还动员好友一起买花。第二天,马小跳看见一个男人一上午都在桥上,监视着卖花女孩,马小跳觉得这事很蹊跷,边上去跟那个男人吵了起来,人们被吸引到了桥上,马小跳便指着那个男人说:“那人强行女孩卖花!”人们听后十分愤怒,把那个男人送到了警察局,终于那个女孩被安全的送回了家,那个男人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故事中的马小跳多么伟大,想到这儿,我感到自己多么渺小。

这就是我崇拜的人——马小跳。

最崇拜的人作文7

生活中有许多我崇拜的人,但是,我最崇拜的人是我的外婆。

外婆有一头短短的深红色卷发,浓厚的眉毛下一双深邃有神的眼睛,鼻子挺拔,嘴唇红润,透露出坚强与自信。外婆年轻时很漂亮,但是现在因为爱操心,脸上早早地爬上了皱纹,虽然如此,也抵挡不了外婆浑身散发出来的活力。

听妈妈说,外婆在工作上十分能干。外婆的老家在湖南,高中毕业后,她和外公两个人来到了陌生的城市——贵阳。在这里读完师范后,外婆成为了一名乡村小学教师。她很努力,在办公桌前一坐就是一整天。她手中的笔同那时针一起记录着她的刻苦钻研,她教的班级成绩在学校里也总是名列前茅,现在还有她当年教的.学生来家里看她呢。外婆后来当了校长,又进入了政府部门,她的职位一直在变,不变的是她对工作的认真态度。

生活中,外婆也是“一把能手”。外公外婆已经退休了,在家里也闲不住,便主动提出帮忙照顾小姨家的妹妹。妹妹很爱捣乱,在家里翻箱倒柜,但外婆也能把家里收拾得整整齐齐。外婆的厨艺也很厉害,她做的东西全家都爱吃。比如粽子,她包粽子的速度很快,包出来的粽子漂亮又好吃,每次去外婆家,我总盼望着外婆包粽子。外婆先把几片粽叶绕成螺旋状,然后放入米、肉或红枣,再拿一片粽叶把米裹紧,一根白线缠在棕子头上,用嘴咬住白线的一头,一手拿着粽子,一手拿着白线的另一头,三下两下便捆紧了粽子,动作如流水一般。粽子熟了,咬上一口,软糯清香,再咬上一口,和着肉汁淡淡的咸味,简直人间美味,让人回味无穷,吃了一个还想再吃一个。

每次去外婆家,外婆总会做一大堆好吃的,有时候妈妈心疼外婆,说去外面吃,可外婆总是微笑着说:“我还做得动,没必要去外面吃。”

我的外婆能干、充满正能量,这正是我崇拜她的原因。

最崇拜的人作文8

我最敬佩的人,不是什么伟人,也不是家财万贯的富豪,也不是耀眼的明星,而是一个个朴实无华的清洁工。

清洁工脸上总是挂着微笑,使人感到格外亲切。我每天上学、放学,都能看到她们默默地清扫街道的身影。

那是一个星期天的'早晨,我去找在单位加班的爸爸,走出家门没多久,就看见一条阴沟被脏物堵塞了,路上积满了污水,行人都捂着鼻子,从别处绕过。他们没有一个人停下来想想怎么解决这个问题,都各走各的,好象跟自己一点关系也没有。十一点钟,我和爸爸回家,看见一个人蹲在阴沟旁,不知在干什么。我走近一看,原来是那位清洁工阿姨正在掏阴沟的垃圾,旁边还堆着一些废物:烂果皮、烂蔬菜……其他人见了都躲得远远的,害怕有一点污物留在衣服上。这位阿姨却不怕脏、臭,还用娇嫩的手把阴沟的盖子揭开。由于天气太热,阴沟里的臭气迅速往上升。我和爸爸躲的远远的,她却全然不顾,把阴沟里的垃圾一点一点地捧出来,坚持不懈地掏着,过了很久,阴沟总算畅通了,再看看清洁工阿姨,已经成了大花脸了。她把盖子盖好后,又继续清扫大街去了。

清洁工们不怕脏、不怕累,在早上天还没有亮的时候,她们就已经开始工作了,她们认认真真的清扫着大街小巷,用自己的汗水换来了别人的快乐,有一次我去问过清洁工阿姨,我问阿姨:“你们每天工作不累吗?”阿姨说:“累,但是看到人们对干净整洁环境露笑容的话,就值了!”多么朴实的话语啊!

清洁工们在人们工作、上学的时候,就给大家带来了干净整洁的环境,她们在默默的奉献。

这就是我最敬佩的人,一个个朴实无华、任劳任怨、不怕脏、不怕累的清洁工。

最崇拜的人作文9

我们的身边有许许多多的人值得我们崇拜,如默默无闻的老师,闻名四海的明星,忠于职守的警察叔叔,拯救病人的医生,扫大街的清洁工、保卫祖国的军人等等。你知道我崇拜的人是谁呢?那就是我同班的同学梁小兴,我最佩服他的文学才华了。

梁小兴个子不太高,只有1米47,两颗黑宝石般的大眼睛,显得炯炯有神。他的耳朵挂在那张消瘦的脸旁,很像两个大扇子。那张不大的嘴可厉害了,能出口成章。这与他平常热爱读书分不开关系,他一有空就津津有味地读书,有时真得“废寝忘食”。有一天,放学了,全班只剩下他一个人在教室里看书,那本书内容实在是太精彩了,一页接一页,他忘记了放学,接他放学回家的爷爷在楼下急得像是热锅上的蚂蚁————急得团团转呢。

梁小兴读过的'书可多了,如阳光姐姐小说派全集、洛克王国探索险记全集、笑猫日记全集、三国演义、水浒传、爆笑校园全集、优秀作文、西游记、红楼梦等等,他看过的书都堆成了一座小山了。正如杜甫所说的一句名言:“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他运用了自己所学的知识写成了一篇篇小说,他花了几个月的时间编写了一部十几万字的小说《网游之独尊为王》,一共有五十多章,还有一部六万多字的《星茫大陆》,里面的内容可精彩了,不亚于名著,简直成了获若贝尔奖莫言的接班人呢!我感到很惭愧,同是一个班学习的同学,他竟然能写出十几万的小说,可我连一篇小小的作文都没写好。

我的同学小梁就是这样热爱文学的人,我为有这样的同学感到骄傲和自豪。他值得我崇拜,我要以小梁同学为榜样,多读书,多积累好词好句,争取也能拿出自己的著作。

最崇拜的人作文10

在我校第十八届运动会上,我和夏执崴、罗平参加了八百米比赛。他们两个当中我最崇拜的人是夏执崴。因为他在比赛中,他来帮助我拿下第四名,而他自己却放下自己可以拿下第三名的机会。我真的很崇拜他的那种舍己为人的.精神。

记得那一次,我和夏执崴、罗平,中午吃了饭,我们就一起到学校,在路上,我说:“如果我们三个当中有哪一个跑了一组的第四,那他就给另外两个做三天的卫生。”罗平说:“三天,十天也没事。”我们一到学校操场一看,一个人也没有,我说:“我们在那边去玩一会儿。”我说完话,我们就飞快地跑到了那边,我们刚玩一会儿,班长就跑来说:“就知道玩,张老师叫你们去比赛了。”我们一听比赛,就立马向张老师跑去。

刚一到周老师身边,周老师就叫到了罗平。他说:“罗平,你是第一组,刘吉、夏执崴是第二组。”不一会儿,罗平就上去比赛了。罗平想,刘吉你死定了。枪一响,罗平像一只白虎飞奔向前,后来我一看,不好罗平跑的太快,脚“飞”起来了。我一直在叫:“罗平小心一点!”后来跑编了是第四的个道,我和夏执崴马上看了看天。罗平过来对我们说:“我完了,十天啊!少五天行吗?”我说;“一天也不能少!”我话一说完我们就去比赛了。

枪一响,我和夏执崴就像一对小青龙一样向前冲刺,后来,我一不小心让一个“矮冬瓜”给跑过去了。哦,我的妈妈呀,我真想跑过他,而我向左,他也向左;我向右,他也向右。我用了吃奶的力气也没有跑过去。夏执崴一看不对,就马上跑上来说:“刘吉,快跑上去,我拦后面的人。”我想也没想就跑了上去。我一看快到了,我就冲刺起来。这样,我拿了第四名。

夏执崴,谢谢你,如果不是你我连第四也拿不到,谢谢!

最崇拜的人作文11

每个人都有自己崇拜的人。有人崇拜音乐家舒伯特;有人崇拜作家老舍;还有人崇拜科学家爱迪生……我最崇拜的人是舞蹈艺术家杨丽萍。

杨丽萍出生于(1958年11月10日)女,云南洱源白族人,她是中国舞蹈艺术家、国家一级演员,中国舞蹈家协会副主席。1986年创作并表演独舞《雀之灵》,借此一举成名。1994年她凭借独舞《雀之灵》荣获中华民族20世纪舞蹈经典作品金奖。杨丽萍以“孔雀舞”闻名,其舞蹈风格多源于自然和真实的生活,擅长将舞蹈中原本动态的艺术表现形式转化为静态,被誉为“中国第二代孔雀王”。

在他们村子里的人都喜欢跳舞,不论做什么事情都喜欢跳舞。她也从小跟着祖辈、父母一起跳。她喜欢观察大自然,去发现大自然的美,然后她把这些大自然的美增添在自己的舞蹈中,很快就成了全村舞跳得最好的姑娘。13岁那年,杨丽萍被云南西双版纳州歌舞团看中并招收入团。入团后,她开始了游走于云南这片土地上长达7年的访演生活。每次巡村访演,演员们都是自己背行囊,徒步行进。而村庄之间没有路,几乎都是原始森林。这种“送戏上门”的经历对杨丽萍来说是宝贵的,也为她后来的艺术创作打下了深厚的'基础。她还吸取了傣族前辈毛相、“孔雀公主”刀美兰两人不同风格的孔雀舞的特点及其他民族的舞蹈元素,同时加入大自然的动态,创造了独树一帜的“杨氏”孔雀舞。

杨丽萍的孔雀舞是享有名声,但是她的成就是她的心血换来的,长大后我也想成为杨丽萍一样的舞蹈艺术家。

最崇拜的人作文12

你的心里一定都有自己喜欢或者崇拜的人,可能是某个明星、某位作家、某位科学家等等,或者是自己的父母、老师、周边的同学……我最崇拜的人是班上的小“明星。”

他留着一个小平头,看上去显得特别精神,体型胖胖的,皮肤黝黑,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时而一眨一眨的.,一个圆圆的鼻子下有一张厚实的嘴巴。他就是我们班的吹奏小能手——小潘。小潘用葫芦丝吹奏过许多乐曲,其中《欢乐的泼水节》是小潘最拿手、最熟悉不过的曲子,他还拿这首曲子参加过许多比赛,都获奖了!有一次,小潘在音乐课上为我们展示了这首动听、欢快的乐曲,我还深深地记住了这首乐曲的旋律:起初,旋律委婉连绵,有如山泉从幽谷中蜿蜒而来,缓缓流淌,这似乎是人们正拿着水瓢从家里往广场的方向走去,一路上,人们成群结伴,欢声笑语,准备度过这一年一度的泼水节。小潘也仿佛被自己吹奏出的乐曲深深的感染了,竟情不自禁的在左右晃动起来,好像在为自己打着拍子,随着旋律的升腾跌宕,步步高昂,乐曲进入了欢快的阶段。这仿佛是在泼水节上,男女老少正把水瓢里的水泼个别人,也把自己的祝福带给了别人,大家爽朗的笑声传遍整个广场,渐渐地,旋律逐渐变得柔和,柔美,这好像是人们互相泼水时忘记了时间,落日已经像个害羞的小女孩,羞涩的低下了头,人们陆陆续续的回家吃晚饭去了。整个乐曲的旋律舒缓而又起伏,恬静而又激荡。大家听完后,说到:”吹葫芦丝肯定要常久练习,才能吹奏出这么好的乐曲声!小潘吹得葫芦丝实在是太棒了!我还第一次听呢!小潘,你这首乐曲是怎么吹奏的?教教我吧。小潘,你在哪里学吹葫芦丝的?我也要去!

小潘吹葫芦丝可真是棒极了!我十分的崇拜他,希望我也能像小潘那样厉害!

最崇拜的人作文13

有人崇拜国际影星,有人崇拜歌星,有人崇拜伟人,有人崇拜作家……,但我最崇拜的人不是别人,正是我们的语文老师——朱老师。

朱老师现在约有50岁的年龄了,他大约在18岁的时候就到我们学习教书了,现在已经有30年的教龄了,教过的学生不计其数。

朱老师的普通话说得可标准了,与电视台里的播音员差不多了。朱老师是普通话省级测试员,经常训练和测试一些参加普通话评级的老师,我们班的学生在他的培养下,普通话水平在全年级名列前茅。他前不久,朱老师还给一个佛教的活动影片配个音,得到他们的一致好评,可见朱老师的.普通话说得多标准。

朱老师的书法也很不错,是乐至县硬笔书法协会的会员和资阳市教师书法协会的会员,说明朱老师的字写得可好了。我们班的同学最喜欢看朱老师板书了,那简直就是一种艺术享受。我们在朱老师的指导下,书法水平也在飞速提高。

朱老师上课时的讲解也很精彩,非常生动,同学们都听得津津有味,非常喜欢上语文课,也非常有兴趣学习语文,所以,我们班每次考试语文成绩都在全年级名列前茅。

朱老师虽然是一位老教师了,但是对工作非常认真负责,为年轻的老师的同学们做出榜样。他每天早早地就来到了学习,给我们批改作业,指导我们朗读课文,我们班的普通话水平是全年级当中最好的。朱老师还牺牲了许多休息时间辅导在学习上有困难的同学学习,让每一个同学每天都在进步,因此,朱老师常常被评为优秀教师。

朱老师是我最崇拜的人,我要向他多多学习,争取每天都有进步,越来越优秀,长大以后有所作为。

最崇拜的人作文14

他曾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变成了路。他曾说: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他是谁?没错,他就是鲁迅先生。鲁迅先生是我最崇拜的人。

首先,他著作颇丰,小说、散文、杂文、散文诗样样精通。他火眼金睛,看透聪明人、傻子和奴才们的本质。他大声《呐喊》唤醒国人;他以文章作投枪,向《无物之阵》冲杀;他撕下“正人君子”们的画皮;他深情怀念着闰土、水生和藤野先生……他的格言名句至今被大家反复引用,许多人物形象在他的笔下永生。我崇拜鲁迅先生,他的作品是烈火炼出的真金,永远带给人们真知灼见、勇敢和真诚。

有人说他是天才,他却说:“哪有天才只是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都用在工作上了。”他工作起来不知疲惫,常常在夜里不睡觉,一直写到天亮。他博览群书,坐在椅子上翻翻书就是休息。我很崇拜鲁迅先生,他工作的勤奋和执着时刻激励着我们前进。

鲁迅先生名声远扬,却从来不高高在上看不起下层人。他为自己想的少,为别人想得多。遇上一位车夫的脚被玻璃扎坏了,鲁迅先生并没有像那些达官贵人一样视而不见,而是蹲下身子用硼酸水为他洗净伤口,还拿出一些钱叫他在家里休养几天。自己成夜地咳嗽,还常常嘱咐家里的女佣阿三要多多休息,不让她干重活。我很崇拜鲁迅先生,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俯首甘为孺子牛”真谛。

毛泽东高度评价鲁迅先生为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我们应深入阅读他的作品,继承和发扬他的.精神和文风,学习他的勤奋、执着、敏锐、热心和担当。我很崇拜鲁迅先生,他永远是我努力追求的方向。

最崇拜的人作文15

有人崇拜博学多才的爱因斯坦,有人崇拜好学的司马光,有人崇拜为国赴死的赵一曼,有人崇拜发现万有引力的牛顿……

而我最崇拜的人是钱学森。钱学森是中国航天之父、导弹之父、火箭之王、自动化控制之父。而且钱学森很小就有自己的作息表:清晨准时起床,锻炼身体;午饭后,母亲教儿子背诵唐诗;休息时,钱学森会看一些儿童读物;下午,或者画画,或者写毛笔字。每天如此,从不间断。钱学森悟性极高,记忆尤其出众,他三岁时就会背诵百首唐诗,以及一些启蒙的读物,自小被人称为:“小神童”。

上小学时,学校的男孩都爱玩用硬纸片折成的小飞镖,好的飞镖,掷岀去像燕子一样,又稳又远,学校里没有人能赶得上钱学森。后来,钱学森说了为什么飞镖飞不高,飞不远,飞不久的原因。听后,钱学森的老师心里非常震撼。因为小小的飞镖里蕴含着空气动力学的.基本原理,钱学森没有老师教他,他竟然自己悟出来了!

还有一次,钱学森在美国留学时,一名教授出了很多难题,使得许多学生不及格,大家一致认为教授是故意让他们难堪,想去闹事。他们惊讶地发现,教授早把钱学森的卷子贴在了门上。他们发现,卷子上干净、整洁、清爽、没有一处修改,看上去是毫不费力,一口气完成的。教授在卷子上给了一个大大的A后面还有三个加号,想要闹事的学生,灰溜溜的走了。

钱学森,是一个好学的人,他的一辈子,只做了两件事,一是读书,二是为国奉献。他由美国回到国内时,美国人不让他走,因为他一个人能抵得上三五个师,还给了他很高的官位,但钱学森礼貌地回绝了,他毅然决然回到祖国,为国效力。

这就是我佩服的人!